[结构设计][规范] 关于“扭转耦联”、“偶然偏心”、“双向地震作用”的总结

实干、实践、积累、思考、创新。 来自小伙伴 邹超(Lucas) 的分享。 1、扭转耦联: 1.1、耦联的定义: 在抗震中,“耦联”就是作用在给定侧移的某一质点上的弹性回复力不仅取决于这一质点上的侧移,而且还取决于其他各质点的位移,因而存在着刚度耦联,这样会给微分方程组的求解带来不少困难。所以,应用振型分解和振型正交性原理来解耦,使方程组求解大大简化。 1.2、如何考虑扭转耦联: 《抗规5.2.2条文说明》当结构体系的振型密集、两个阵型的周期接近时,阵型之间的耦联明显。当相邻振型周期比为0.85时,尚可采用SRSS法(5.2.2-3)进行振型组合计算地震效应;当相邻周期比大于0.9时,只能用CQC法(5.2.3-5)进行振型组合计算地震效应。 1.3、何时考虑扭转耦联: 《抗规3.4.4第1条》扭转不规则时,应计入扭转影响。(其中扭转不规则定义位于《抗规表3.4.3第1条》位移比或层间位移比大于1.2) 《抗规3.4.3》扭转位移比的计算采用“规定水平力”作用下的计算结果,而非各振型算得的位移进行CQC组合的结果。“规定水平力”:振型组合(CQC组合)后的楼层地震剪力换算的水平作用力并考虑偶然偏心。水平力的换算原则:每一楼面处的水平作用力,取该楼面上、下两楼层地震剪力差的绝对值。 《高规3.4.5条文说明》、《抗规3.4.4条文说明》结构楼层位移和层间位移控制值验算时,仍采用CQC的效应组合。 《抗规5.2.3条文说明第3条》第一振型周期为Tϴ、Tϴ>0.75Tx1或0.75Ty1、0.75Tϴ>Tx2或Ty2,均应考虑地震扭转效应。《高规.3.4.5条》Tt/T1不大于0.85(超A级高度或复杂高层不大于0.85)。(这些指标设置的目的均为保证结构的扭转刚度不宜过小) 《抗规5.2.5条文说明》扭转效应明显与否一般可由考虑耦联的振型分解反映谱法分析结果判断,例如前三个振型中,二个水平方向的振型参与系数为同一个量级,既存在明显的扭转效应。 《高规4.3.12条文说明》扭转效应明显的结构,是指楼层最大水平位移(或层间位移)大于楼层平均水平位移(或层间位移)1.2倍的结构。 《抗规5.1.1第3条》与《高规4.3.2第2条》意为均应考虑扭转影响。   2、偶然偏心: 2.1、偶然偏心的定义: 《高规4.3.3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主要是结构地震动力反应过程中可能由于地面扭转运动、结构实际的刚度和质量分布相对于计算假定值的偏差,以及在弹塑性反应过程中各抗侧力结构刚度退化程度不同等原因引起的扭转反应增大;特别是目前对地面运动扭转分量的强震实测记录很少,地震作用计算中还不能考虑输入地面运动扭转分量。采用附加偶然偏心作用计算是一种实用方法。” 2.2、偶然偏心的计算方法: 偶然偏心的考虑是直接在计算模型中使合力作用点与原结构的质心偏移5%。(在规范地震作用效应的公式中无法体现) 2.3、何时考虑偶然偏心: 《高规4.3.3》计算单向地震作用时应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 《高规4.3.3条文说明》采用底部剪力法计算地震作用时,也应考虑偶然偏心的不利影响。 《高规4.3.3条文说明》当计算双向地震作用时,可不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但应与单向地震作用考虑偶然偏心的计算结果进行比较,取不利的情况进行设计。——偶然偏心与双向地震作用的关系 《抗规5.2.3条文说明第3条》如果考虑扭转影响的地震作用效应小于考虑偶然偏心引起的地震效应时,应取后者以策安全。但现阶段,偶然偏心与扭转二者不需要同时参与计算(现在的电算都是采用CQC法进行地震力计算,在计算考虑偶偏的地震力时,采用的单向地震力已经考虑了扭转的影响)。——偶然偏心与扭转效应的关系   3、双向地震作用: …

[抗震设计] 如何有效考虑结构在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

实干、实践、积累、思考、创新。 如何有效考虑结构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 该问题源自一位同行提出的疑问:《高规》4.3.2条第2款和《抗规》5.1.1条第3款均指出,对于质量和刚度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应计入双向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其他情况则可仅考虑单向地震作用下的扭转效应。那么,所谓“计入扭转影响”或“考虑扭转影响”具体指什么?我们在日常电算设计中是否已经考虑了扭转?常规的单向地震作用计算是否已包含扭转效应? 这一问题引申出更深入的思考:在实际工程设计中,应如何有效考虑地震作用下的结构“扭转影响”? 【规范条文】 先引用相关规范条文。《高规》4.3.2条明确规定:“质量与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应计算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其他情况,应计算单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 以下尝试对该问题进行回答。就目前广泛采用的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而言,结构“扭转效应”能否被有效考虑,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 (1)模态分析 当前主流的空间有限元分析软件在单元刚度中已包含扭转刚度。若采用集中质量模型,模态分析中会包含扭转分量;若采用非集中质量模型,则自然可以考虑结构的空间效应,包括扭转效应。但如果仅采用每层一个质量点的简化模型(即仅一个动力自由度),则无法合理反映扭转影响,后续计算也将失去意义。 (2)振型参与系数(地震作用标准值计算层面) 在使用集中质量模型(每层包含两个平移质量和一扭转惯量)且考虑扭转效应时,地震作用标准值计算中所采用的振型参与系数应包含扭转角分量。具体可参见规范中的相关公式。 (3)振型组合 目前振型组合普遍采用CQC法,SRSS方法已较少使用。CQC法能够考虑振型间的耦合效应,尤其适用于平动与扭转振型相互影响的情况。它不仅考虑扭转振型对平动振型的贡献,也计及平动振型对扭转振型的影响。需要注意的是,CQC法并非必须与扭转耦联的模态分析绑定使用,但其优势在扭转明显的结构中尤为突出。 (4)双向地震作用 一般认为,扭转效应在双向地震作用下更容易被激发。因此规范要求对质量和刚度明显不对称的结构考虑双向地震作用。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中,双向地震作用的体现主要是通过方向组合实现的。需要注意的是,是否考虑扭转与是否采用双向地震并无必然联系。 综上所述,若要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中有效考虑扭转效应,应满足以下条件:模态分析需能够反映扭转(例如每层至少设置两个平移自由度和一扭转自由度,或采用非集中质量模型);振型参与系数应包含扭转分量;振型组合推荐采用CQC法。在此基础之上,可根据规范要求决定是否考虑双向地震作用。 若模态分析未能考虑扭转,即便振型组合采用CQC或要求双向地震作用,扭转效应仍无法被充分捕捉。反之,若模态分析已合理反映扭转,但振型参与系数未考虑扭转或振型组合仍使用SRSS方法,扭转效应同样难以准确体现。这也解释了为何在《高规》中,扭转耦联振型分解反应谱法(4.3.10条)常与CQC组合及双向地震共同提出,而不考虑扭转耦联的反应谱法(4.3.9条)则仅建议SRSS组合,且未强调双向地震作用。 补充说明:可以狭义地认为,按《高规》4.3.10条进行计算即视为考虑了扭转影响,而按4.3.9条计算则未考虑扭转影响。以上讨论基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若从计算真实性角度出发,动力时程分析仍是反映结构扭转特性的最准确方法。 相关内容(Related Topics) [00] [YJK][结构设计] 关于各类“刚度比”软件电算结果的详尽复核总结 [01] [抗震设计][结构规范] 规定水平力、倾覆弯矩、振型组合等电算结果的复核总结 [02] [抗震设计][结构规范] 如何有效考虑结构在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 [03] [抗震][结构设计] 规范的各种刚度比”Ratx,Ratx1,Ratx2,RJX1,RJX3″及嵌固层 …